索引号: 008432369/2017-0004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梓潼县观义镇 发文日期: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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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观义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19 16:08文章来源: 观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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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观义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理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引领,紧扣县委“打造绵阳后花园”的发展思路,立足观义镇情,以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镇为目标,深入实施“农业强镇、电商活镇、生态立镇、民生稳镇、和谐发展和党的建设”六项工程,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

1.立足镇情,全力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8685万元,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发展花生6200亩,海椒3000亩,油菜8000亩,水稻5400亩,其中优质水稻1700亩,全镇新发展藤椒500亩,发展柑橘类作物1100亩。培育种养大户20户,其中出栏百头以上的养羊大户和养牛大户各1个,成立规模专合组织5个,家庭农场2个,引进了四川广粤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和四川金阳岛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在我镇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体验休闲农业,预计投资上5000万元,项目涉及我镇8个村,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和示范带动效益。

2.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年共清淤渠道39条2千米;精修山坪塘5口,掏淤翻筒补漏7口;维修整治石河埝3口;维修改造电灌站3处。

3.强化攻坚克难,推动精准扶贫。我镇2014年确定贫困户178户540人,2016年新增10户17人,2014年脱贫47户151人,2015年预脱贫131户381人,纳入低保的贫困户45户47人。2016年预脱贫户人均年纯收入都达3100元以上,全部实现脱贫。

二、部门概况

观义镇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镇政府机关内设:党政办、财政所、经发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核定行政干部编制14人,事业干部编制8人,行政公勤1人,年末在岗在编人员20人,退休干部11人,大学生村官1人,西部志愿者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观义镇2016年镇财政总收入91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补助收入889.7万元,占96.95%;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28万元,占3.05%。

2016年镇财政支出合计75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3万元,占46.86%;项目支出400.66万元,占53.1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17.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43.66万元,增长18.56%;财政支出合计753.9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支20.08万元,减少2.5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8.08万元,下降6.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45万元,占21.5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6万元,占19.6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2万元,占1.59%;

4.城乡社区支出5.55万元,占0.77%;

5.农林水支出381.95万元,占52.61%;

6.住房保障支出28.02万元,占3.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6.45万元,其中:人大事务7.11万元,政府事务133.67万元,统计信息事务0.24万元,财政事务4.86万元,党委事务10.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42.47元,其中:老龄事务9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含退休人员工资)37.58万元,抚恤支出60.02万元(死亡抚恤2.06万元,伤残抚恤21.61万元,在乡复退军人补助21.86万元,义务兵优待金7.2万元,农村退伍老兵补助7.29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济支出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22.2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1.52万万元,其中:医疗保障5.63万元,计划生育事务5.89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5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5.55万元;

5.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81.95万元,其中:农业241.77万元(农业行政运行28.2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77.72万元,农村道路建设3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85万元);林业10.65万元(林业行政运行10.6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29.53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8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6.5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5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8.02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15.35万元,住房改革12.6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观义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观义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5万元,下降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形成车辆减少而费用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4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57.1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行政管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1454人,共计支出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观义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观义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7万元,比2015年减少6.8万元,下降10.5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观义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101: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 节能环保2110402: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2110602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9. 农林水2130122: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0. 交通运输2140106:指反映公路养护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801: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2120303:指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2210105: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观义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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