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2393/2017-0008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梓潼县黎雅镇 发文日期: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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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黎雅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15 16:24文章来源: 黎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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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黎雅镇人民政府,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为:

(一)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和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和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部门概况

黎雅镇人民政府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100个合作社,核定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在编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8人,退休干部1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197.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9.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7.92万元。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97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62万元,农林水支出472.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为1069.26万元,支出总决算977.9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5.27万元,增加了26%;支出减少了39.66万元,减少了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2.6万元,增长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6万元,占1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1万元,占1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9万元,占0.9%;节能环保支出5.2万元,占0.5%;城乡社区支出75.65,占8%;农林水支出472.65万元,占49.2%;交通运输支出2.01万元,占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33.14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83.56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款项未及时拨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77.1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龄事务、伤残、死亡抚恤有结余。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5.65万元,完成预算数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工资留有40%作为年终考核。

6、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72.65万元,完成预算数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目有些村尚未完成实施。

7、交通运输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0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9、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3.14万元,完成决算数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部分农户尚未完成实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公务、到县级部门开会办理业务、应急抢险、秸秆禁烧、处理信访事务、处理突发情况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余批次,,1160余人,共计支出5.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万元,比2015年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公务车辆1辆,主要用于单位一般公务开展。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主要有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99.2万元,覆盖率达到73%。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等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以及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退休人员退休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五保供养、高龄老人补贴、伤残抚恤、死亡抚恤等。  

9.医疗卫生支出,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本镇医疗卫生公益事业。

10.城乡社区支出,村社干部报酬及环境整治等。

11.农林水支出,指农业、林业、水利、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生产、生活补贴和项目建设。

12.住房保障支出,指农村危房改造及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指环境保护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指辖区内道路养护支出。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黎雅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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