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31956/202303-00006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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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梓潼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1 |
文号: | 关键词: | 2021年卫健局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
2021年卫健局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1年度
梓潼县卫生健康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0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6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7
第四部分 附件.......................................................31
第五部分 附表.......................................................5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0
二、收入决算表..................................................50
三、支出决算表..................................................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0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 5 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8、贯彻国家、省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起草我县实施意见,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进生育政策落实。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
13、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常态化精准防控。我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实施最严格的“严防输入、严阵以待”总体防控策略,完善卫健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准确掌握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及管控,针对重点人员开展流调及采样工作。做好境外返梓人员、高中风险地区返梓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集中(居家)隔离管控,做到了横向到面、纵向到边,不漏一人的全覆盖,累计摸排外地返梓人员71596人,累计隔离医学观察54人,已全部解除隔离观察并进行健康随访;集中隔离点观察总人数462人,已全部解除隔离观察并进行健康随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警监测工作,建立人员、物品、环境同检,全面落实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核酸检测工作,累计核酸检测141532人,冷链产品及环境监测核酸检测1857份。不定期开展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的督导检查工作,针对企业学校开展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及消毒工作。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开展疫情期间重点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从而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到位。
2、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印发《梓潼县新冠病毒大规模疫苗接种实施方案》《梓潼县新冠病毒疫苗及中介中工作方案》《梓潼县3-11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梓潼县3-11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根据疫苗接种工作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不漏一人”的原则,各镇(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行业”条块结合的“双管”模式,强化协调联动,落实“四方”责任,建立了接种点“协调”机制、接种信息四类台账。压实疫苗接种属地责任,组织重点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所有人员“应接尽接”。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21607剂次,其中,第一针剂接种219906剂次(3-11岁人群18744人),接种完成率97.88%;第二剂接种194658剂次,接种完成率92.02%;累计加强针接种7043剂次。
3、做好应对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在全县20家乡镇卫生院、8家民营医院均设置了发热哨点,210家村卫生站、81家诊所等医疗机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新建1家PCR实验室(太康医院),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在2020年基础上提升30%以上。制定《梓潼县新冠病毒全员核实检测实施方案》,建立应急核酸采样队伍10个,应急核酸支援队伍3个。下发了《梓潼县2021年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相关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梓潼县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30余次,建立问题台账,以“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完善到位”为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杜绝“院感事件”发生。
4、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四川篇的学习。在全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建党10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5、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结合“两项改革”,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党支部进行了调整,新成立“两新组织”党支部4个,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按照《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及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月考”制度,对各支部进行量化考核评分。抓实“3+2”第一书记项目,使基层党的建设更具活力、凝聚力。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夯实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清楚、追责问责有据。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赌博敛财、违规收受地方名贵特产” 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7、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为巩固“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成效,持续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行为,出台了《梓潼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对医疗行为的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以“督”促改,以“纠”促改,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强化监督体系的建设,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以及检查检验、自费药品、医用耗材占比等指标,切实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共提交自查线索10条,涉及金额2556.82元,并对违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罚款等处理。
8、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取得新突破。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建立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总医院分工协作机制,成立了梓潼县医疗卫生管理委员会。在医管委领导下,成立县总医院,构建“1+3+N”模式,“1”即一个总医院,“3”即三个县直医疗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N”即加入的镇(乡)卫生院。现已完成梓潼县中医院挂牌。启动并完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康复治疗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中心”的建设试点运行工作。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明显提升。
9、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严格落实“两个允许”,对公立医院单独制定薪酬水平或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在核定总量内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奖励水平;完善医院综合监管职能,全县县级医疗机构、镇(乡)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全省“三医监管”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和医疗行为的全面监管、精准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工人医院、青龙医院、鸣兴精神病医院)均完成医院章程制定;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全县21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职责职能,大胆探索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等质量安全管理。
10、提高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充分利用与绵阳市三医院建设医联体后三级公立医院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全县现有97名全科医生,实现了每个镇(乡)卫生院拥有1名全科医生,提升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县域内实现100%双向转诊机制,县域就诊率逐年提高,2021年村卫生室转卫生院、卫生院转县级医院共2373人次,转县域外共150人次,县域内就诊率较2020年增加3%。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支援关系,提高了职业素质和临床诊疗技术。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充分利用目前的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县人民医院麻醉科为市级重点专科项目,呼吸内科项目已完成市级重点专科验收。
11、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我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已达到国家推荐标准,100%公立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100%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县中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100%。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占总医师41%。落实中医馆建设项目专项经费30万元,分别用于观义镇中心卫生院、自强镇中心卫生院和金龙镇卫生院3个卫生院(10万元/个)开展中医馆“填平补齐”建设,项目将于12月底正式投入使用。全县共有中药材协会1家、中药材龙头企业6家,其中加工企业4家、中药材农民专合社7家,有效带动了农户增收,激发了农业发展新活力。
12、大力推进智慧医疗服务。完成了2021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电子健康卡“一卡(码)”通用项目,我县2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12所院区通过近半年的建设,所有卫生院及院区经过院内应用网络环境改造、接口程序对接、系统联动调试和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微信公众服务号的功能部署等工作,均已全部接入全省统一的电子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统,并已与省市两级统一的电子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统和基卫系统等数据连通并同步,已正式应用电子健康卡,并已实现居民电子健康卡在看病就医的全流程中的应用。
13、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21年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8280万元,入统6940万元,占全年总任务86.75%。梓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建设内容为改扩建业务用房、实验区4800㎡,购置检验、现场检测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进入设计阶段。梓潼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00万元,国债资金40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主体已竣工,砌体施工。预计年底竣工初验。梓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及康养服务项目:总投资22777万元,其中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9000万元,其他资金3777万元。新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处,购置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勘察设计阶段。
14、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全系统共入编28人,自主招聘人才64人,缓解了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现状。两项改革后乡村医生从289人精简到206人,工作质量和服务效果明显提升,依托骨干乡村医生培训、云鹊培训平台和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集中培训乡村医生4期,共2000余人次,逐步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15、各类复审和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专家组于2021年9月6日到我县就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审,专家组对我县在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取得成绩表示肯定。有序推进国建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健全创建工作组织保障,开展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城市基础设施等专项整治,规范设置病媒生物防治设施,降低蚊蝇密度和开展除“四害”活动,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全面普及卫生和疾病预防知识,该项已通过市级初评。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制定《梓潼县创建四川省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创建范围含县级部门、村(社区)、学校等470余个主体,完成资料规范装档和19个现场点打造相关工作,该项工作于2021年12月3日通过省级评估组专家组的考核。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底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30%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创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目前我县创建参与单位12家,我局成立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专家组,召开了创建工作培训会,已进行了县级初评。
16、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档案建档30.77万份,建档率99.59%,完成民生指标的100.48%,规范化电子档案覆盖率达98.03%,动态管理率达80.2%,居民建档真实性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00余种15万余份,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258个,更换宣传内容1310期,开展健康讲座1061期,健康咨询活动200期,42000余人受益。完成预防接种证建证13582人,建证率达100%,各类免疫规划内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累计完成一类疫苗接种33890针次。全县无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发生,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18‰,均低于近三年指标。全县早孕建册率达97.04%,产后访视率达98.82%;新生儿访视率达10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31726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2.96%。全县高血压管理23704人,管理率37.3%,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1.44%,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77.27%。2 型糖尿病管理8704人,管理率35.6%,2 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7.5%,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67.4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达100%,严重精神障碍在管患者1834人,病情稳定率93.74%, 服药率94.54%, 规范管理率96.24%。肺结核患者在管120人,管理率、规则服药率均达100%。为31066名老年人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率87.1%,完成任务的158.3%;中医保健儿童管理3903人,儿童中医药管理率73.42%,完成市级任务的146.83%。累计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1200余次。
17、开展实施民生实事工作。持续为全县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完成任务的100%,资金拨付比例87%;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已完成任务的108%,特别扶助已完成任务的106%,资金拨付比例100%;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已完成任务的100%,资金拨付比例44.87%;电子健康卡“一卡(码)”通用项目,24家乡镇卫生院完成电子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和相应功能开发与对接100%,民营医疗机构正在改造。
18、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我县辖区相继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含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多部门协调、共享机制。召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培训会。加强人才培养,转岗培训并取得资质人员10人,全县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共16名,精神可执业护士14名,每10万人拥有4名医师。县级配套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专项经费20万,精神卫生专项工作经费8万,16个镇(乡)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纳入门诊统筹范围,全县共有1100余人参与门诊免费服药治疗。在文昌、双板、黎雅、观义、宝石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监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案)件,维护了我县社会治安稳定与和谐。
19、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等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稳定职责使命,强化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全面推进两会、“五一”、“双节”等重点时期卫健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开展电器火灾防范、平安医院建设、危化品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力做好维稳、扫黑除恶、信访等工作。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上访事件。二、机构设置
卫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卫健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梓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梓潼县乡镇卫生院核算中心
4.梓潼县人民医院
5.梓潼县中医院
6.梓潼县妇幼保健院
7.梓潼县乡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667.8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35.35万元,下降26.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抗疫国债资金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66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1.98万元,占78.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70万元,占2.10%;年初结转和结余1913.17万元,占19.7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865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72万元,占8.11%;项目支出7948.81万元,占91.8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53.6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90.98万元,下降26.2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抗疫国债资金收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4.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8.10万元,增长13.22%。主要变动原因是疫情开支县级财政投入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26万元,占2.00%;卫生健康支出7039.11万元,占92.56%;农林水支出340.00万元,占4.47%;住房保障支出27.93万元,占0.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28万元,占0.6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604.57万元,完成预算92.26%。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7.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9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25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87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决算为5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240.59万元,完成预算98.4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未完成100%支付的原因是基本公卫项目时间为当年一整年,需要第二年进行清算。
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99.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支出决算为63.56万元,完成预算9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省级下达3万元资金时间为12月底,未能及时安排支出。
11.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决算为27.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支出决算为234.40万元,完成预算11.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医项目资金下达较晚,项目还未实施导致资金使用较慢。
13.其他中医药支出: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成,不能进行汇款。
14.计划生育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98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0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疾病应急救助支出: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发展出:支出决算为3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决算为27.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支出决算为45.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80万元、津贴补贴39.99万元、奖金122.15万元、绩效工资39.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8万元、住房公积金27.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3万元、抚恤金18.05万元、生活补助57.55万元、医疗费补助3.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2万元。
公用经费13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77万元、印刷费2.08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2.79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12.76万元、维修(护)费1.92万元、会议费0.55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劳务费4.5万元、工会经费2.79万元、其他交通费14.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缩减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7.05%。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检查较多,接待开支比以前年度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卫生健康开展业务活动及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用餐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37万元,比2020年增加52.63万元,增长66.8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局机关各项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卫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94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及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7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卫健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解决卫生院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乡镇卫生院疫苗接种服务成本补助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梓潼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99):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行政运行(21001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的支出(2100199):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6.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8.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指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9.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100601):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0.其他中医药支出(2100699):指除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以外的中医药支出。
21.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疾病应急救助(2101302):指财政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老龄卫生健康局事务(2101601):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9999):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8.社会发展(2130506):用于社会发展的支出。
29.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其他自然灾害生活及恢复重建(2240799):指用于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梓潼县卫健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卫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 5 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8、贯彻国家、省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起草我县实施意见,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进生育政策落实。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
13、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卫健系统人员编制数为83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784人,工勤编制25人。实有在职人员621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编制580人,工勤人员19人。退休422人,离休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卫健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8955.99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卫健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8896.2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按照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对项目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制定绩效,新增50万元以上项目和年度预算增加金额50元以上的延续性项目要做事前绩效评估,除少数人员类项目支出据实结算超出预算,其他资金支出均控制在年初预算内、项目执行进度较快、资金结余率较低,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财政局在2021年11月对我单位的新冠肺炎防控物资采购经费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在评价的过程中发现项目已经执行完毕,但是项目结余的资金没有申请财政收回,单位立即向财政局申请收回,整改到位。
(三)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自评效果良好,项目基本都按时按量完成,保证了群众的基本利益。
(二)存在问题。
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人才培养匮乏,三是社会公众满意度还不够。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二是重视人才培养。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卫健局不涉及)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梓潼卫生健康局412101 |
实施单位 |
梓潼县卫生健康局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301.17 |
执行数: |
2266.88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301.17 |
其中: 财政拨款 |
2266.88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 完成情况 |
预期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卫服务,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卫服务,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国家基本公卫服务规范各项指标 |
27个 |
27个 |
|
|
数量指标 |
完成国家基本公卫服务人数 |
30.9万人 |
30.9万人 |
|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次数 |
≥2000人次 |
21691人次 |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群众生活和就医环境 |
持续改进 |
持续改进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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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梓潼卫生健康局412101 |
实施单位 |
梓潼县卫生健康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996.88 |
执行数: |
2996.8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996.88 |
其中: 财政拨款 |
2996.88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 完成情况 |
预期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补助和特扶补助资金发放 |
完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补助和特扶补助资金发放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
18106人 |
20559人 |
|
数量指标 |
完成特扶补助人数 |
888人 |
944人 |
||
质量指标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 |
960元/人/年 |
960元/人/年 |
||
质量指标 |
独生子女伤残补助标准 |
8160元/人/年 |
8160元/人/年 |
||
质量指标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 |
10320元/人/年 |
10320元/人/年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家庭发展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持续稳定计划生育对象人员情绪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艾滋病防治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艾滋病防治 |
||||||
项目主管部门 |
卫健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卫健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76 |
7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
||||
县级财政资 |
76 |
76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完成情况 |
总体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 |
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施施施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艾滋病筛查点数量 |
16个 |
16个 |
|
||
HIV筛查人数 |
101000人 |
101000人 |
|
||||
高危干预人次 |
120人 |
120人 |
|
||||
质量指标 |
病毒载量检测准确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检测时限 |
2021年底前 |
2021年底前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
长期有效 |
长期有效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创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创卫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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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卫健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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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96 |
40.9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
||||
县级财政资 |
28.77 |
28.77 |
100% |
||||
其他资金 |
12.19 |
12.19 |
100% |
||||
总体完成情况 |
总体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在2021年前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 |
国家未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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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施施施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宣传 |
≥20次 |
≥20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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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和参与率 |
≥95% |
≥95%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2021年底前 |
2021年底前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居住环境舒适度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宜居梓潼满意度 |
≥90%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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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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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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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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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卫健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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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69.92 |
69.9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18.79 |
18.79 |
100% |
||||
市级财政资 |
|
|
|
||||
县级财政资 |
51.13 |
51.1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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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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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完成情况 |
总体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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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补助发放 |
完成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补助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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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施施施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家庭户数 |
6648户 |
5827户 |
预算为上一年数据,当年有退出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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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 |
120元/对/年 |
120元/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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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按时发放完成率 |
100%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计生特殊关怀等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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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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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计生特殊关怀 |
||||||
项目主管部门 |
卫健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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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10 |
23.1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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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财政资 |
|
|
|
||||
县级财政资 |
23.10 |
23.1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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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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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完成情况 |
总体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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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协议和鉴定,对计生特殊家庭进行慰问1次 |
全面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协议和鉴定,对计生特殊家庭进行慰问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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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施施施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计生特殊家庭节日慰问金发放 |
1次 |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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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计生特殊家庭体检 |
1次 |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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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手术并发症生活补助发放人数 |
1人 |
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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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立帮扶慰问等长效机制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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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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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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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健康促进县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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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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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健康促进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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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卫健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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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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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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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6 |
2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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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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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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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 |
26 |
2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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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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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完成情况 |
总体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有序推进健康环境建设,健康文化营造等工作 |
有序推进健康环境建设,健康文化营造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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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施施施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创建工作覆盖面 |
≥80% |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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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创建工作完成时限 |
2021年底前完成 |
已完成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人民群众对健康状况的重视度影响时效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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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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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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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卫健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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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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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1 |
4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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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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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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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 |
41 |
4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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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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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总体完成情况 |
总体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及时签订各项相关协议,顺利推进项目持续发展 |
及时签订各项相关协议,顺利推进项目持续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施施施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运行医疗卫生机构终端数量 |
23个 |
23个 |
|
||
软硬件设备和系统运行维护 |
4次 |
4次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优化办公网路环境,增加网路信息稳定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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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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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双板卫生院废水处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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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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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双板卫生院废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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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卫健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卫健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43 |
18.43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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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财政资 |
18.43 |
18.4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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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
总体完成情况 |
总体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改善医院水环境,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减少水污染 |
改善医院水环境,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减少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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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施施施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修建污水处理控制室面积 |
15平方米 |
15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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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污水池面积 |
30平方米 |
30平方米 |
|
||||
质量指标 |
通过医疗废水处理环评指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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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对乡镇居民就医环境的影响 |
得到一定改善 |
得到一定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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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使用年限 |
≥5年 |
≥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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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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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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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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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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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险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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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卫健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卫健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8.21 |
98.21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
||||
县级财政资 |
98.21 |
98.21 |
100% |
||||
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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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完成情况 |
总体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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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退出乡村医生生活保障,稳定在岗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 |
改善退出乡村医生生活保障,稳定在岗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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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施施施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人数 |
354人 |
35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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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发放人数 |
152人 |
152人 |
|
||||
质量指标 |
审核退出乡村医生及在岗乡村医生补助正确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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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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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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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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