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2107/202103-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9-16
文号: 关键词:

2019年度四川省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

2020-09-16 11:08文章来源: 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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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是梓潼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梓潼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县人防办)牌子。
县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工作。
(二)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梓潼城区国有土地上重大或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和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四)负责拟订全县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拟定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规范和促进全县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及应用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七)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承担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八)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下同)推广与应用。
(九)负责拟订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协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十一)负责城区城建档案验收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住建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县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十七)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对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督察。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十八)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费用征收。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牵头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十九)负责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商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区户外公共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景观园林绿化事业的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拟订全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城市照明、景观亮化项目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对各种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十二)牵头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处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十三)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组织拟订全县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并监督检查建设情况。组织协调群众防空防灾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建与训练。组织实施城市防空演习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组织编制城市防空人口疏散计划,指导防空疏散地域规划建设,组织指导防空人口疏散。
(二十五)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二十六)负责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制定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七)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应急救援方案。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保障方案。负责人防工程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志愿者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动员人员应急疏散。
(二十八)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民防建设总体规划。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及其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负责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
(二十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人民防空、民防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普及人民防空、民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十)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经费、物资和资产的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十一)组织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三十二)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三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四)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六)职能转变。
1.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审批事项改革、简化备案事项办理、改进行业管理、支持行业发展、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容缺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2.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全市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老旧危房、行业消防等各方面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3. 改革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体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不再承担扬尘治理行政职能,县风景园林管理所不再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行政职能。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住建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委的大力指导下,县住建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团结奋进勇登攀、创新打造后花园“,深入实施“六大工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如下:
(一)精准调控监管成效显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落实精准调控政策,加强预售监管,市场交易保持平稳,商品房价格保持稳定,全年房地产投资5.1亿元、同比增长1800%,商品房销售33万㎡、同比增长8%,销售14.42亿元,同比增长18.29%。二是物业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开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主题活动,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规范物业企业收费管理,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促进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城南棚户区完成改造848户,文昌棚改完成改造452户,征收面积168220平方米,征收户数1300户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为城市发展提供空间。四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全年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8户,发放补贴6.51万元,为500余户低收入群众完成了廉租房续租审核,完成了150户新申请廉租房轮候审核工作。
(二)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 城市品质提升实现新突破。
2019年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24项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共20个项目全面有序推进,完成投资2.8779亿元。新建东辰学校道路周边等7条城市道路4.88公里、 雨污管网5.93公里, 供水管网13公里、燃气管网26公里,新改建城市公厕4座,乡镇公厕23座,完成城市道路整治提升4个、老旧街巷修复8条、 易涝点整治4处。
(三)美丽乡村建设纵深发展, 农村人居环境呈现新面貌。一是土坯房改造行动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全县29673户农村土坯房完成改造26984户,其中:拆除15983户,新建4764户,改建62171户,完成保护修缮20户;拨款15964户,拨款资金6748.466万元。65个聚居点,开工建设53个,主体基本竣工43个,完工15个,并配套补助资金2889万元;二是在七曲山管理局七曲村、东风村,石牛镇清泉村、华沙村,文兴镇火花村,二洞乡建国村,推广现代夯土技术和现代农房建造技术试点;三是全面完成135户农房改造任务。四是百镇建设取得成效显著。2019年,许州镇整合资金2270万元,用于场镇街道改造、产业强镇、河道治理、许青路附属设施建设。黎雅镇整合资金2750万元,用于供电、污水厂、垃圾压缩站、管网、绿化等场镇基础设施建设。石牛镇整合道路、管网、垃圾压缩站、河道治理及场镇基础设施等建设资金1890万元。仁和镇整合资金3125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垃圾压缩站、道路、河道治理、厕所革命、安置点及场镇基础设施。截至目前,许州镇、石牛镇、黎雅镇、仁和镇等4个镇整合资金已创新高,破亿元大关。五是七曲山七曲村已被住建部纳入第五批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目前正在编制传统村落规划。六是全县329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保洁队伍,各村已通过租赁或购置等方式配齐了垃圾收运车辆;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扩容方案,正按程序报批;28处农村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面停止堆放,并通过转运及覆土绿化等方式得到有效治理。同时,落实资金52万元,用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环境检测评估,截至目前,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按照《梓潼县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新建100个垃圾分类收集点计划年内投入使用。
(四)建筑业转型发展稳步壮大, 住建行业发展增添新活力。 认真执行《支持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加快我县建筑业发展的十三条政策措施》,针对企业不同的资质升级要求,开展个性化服务,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1-12月新办劳务资质18项,新增三级建筑业企业2家,分别为四川兴天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永世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县建筑企业总数达到18家,其中二级资质7家,三级资质11家;建筑经济总量持续攀升,1-3季度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6.98亿元。及时协调兑付600余民工工资共计1000万元。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把“建”放在首位,2019年共审批1个结建式项目,人防建筑面积为17620.93㎡;全年共审批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378余万元。
(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行业自身建设焕发新气象。 一是机关党建持续加强。住建系统掀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 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接受、全力配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开展警示教育5次,组织常态化纪律学习考试70余人次。二是学习教育常态化。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住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知行合一,带头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党员系统学习原著、原文、原理,真正做到让学习内容入心入脑,激发学习热情。三是意识形态得到加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把理论学习放到重中之重来抓,重点学习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通过召开学习座谈交流会,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培育干部的执法执政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面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和住建局“六个一律”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违反党风政风行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五是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修订完了《内部管理制度》18项,积极践行“团结、务实、高效、廉洁”住建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六是“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速,通过精简申请材料、整合审批环节、加快办件传递等方式,实现全面提速80%以上,共受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占道、挖掘城市道路等行政许可事项129件,均在2—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最快的当天办结,办结率100%。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供水、燃气报装、用户合同变更、房屋交易服务方面18个公共服务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实现快速办理。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将建设工程审批事项实施纳入建设工程审批专用平台运行,其他类别行政权力实施纳入一体化平台运行,进一步推进服务提速,实现大部分事项马上办、现场办、当天办。七是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9年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共计28件,落实整改质量安全问题80余条。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起,总计处罚金额12.7万余元。八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参加行政诉讼1起,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法律审查2件。聘请法律顾问1名,审查合同32件;全年共承办党代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均在规时限内办理答复,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九是认真做好综治信访等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群众、强化责任、 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综治维稳、信访、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0批次,处理各类信访件181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在“保安全、防风险、迎大庆”工作期间,实现零上访。局机关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文明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完成文书档案立卷归档656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与项斗争,扎实摸排住建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推动解决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持续开展党建促脱贫,坚持每月开展帮扶慰问,投入帮扶资金折合共计4.43万元。扶贫日活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捐款,共计捐款6300余元。同时积极开展以购代扶活动,购买物品折合金额13100余元。
(六)高标准精细化城市管理,宜居宜业环境日益增强。一是完成投入320万元,对县城区3888盏路灯进行EMC节能改造,新增路灯智能控制系统一套,改造高压钠灯1951盏、更换火头3238个,改造庭院灯789盏,改造玉兰灯38盏,已全部更换为LED光源,亮灯率达到95%;二是大力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全年共摆放草花20万盆,新增文昌大道南段公共绿地(啤酒厂段)12000平方米,对景观大道部分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国庆期间,在大手笔广场、人民广场、城北新区广场摆放大型绿雕3处。截至2019年底,我县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8平方米,绿地率37.08%,绿化覆盖率40.01%。 三是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全年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劝导等方式,共规范游乐设施经营10户,娱乐项目30余户,游商50余户,规范跨门占道经营1000余处、占道制作150余处、乱牵挂500余处、机动车乱停放600余辆、处理处罚300余辆,暂扣违规电动三轮车200余辆,清理小广告2万余处。全年查处违法建设6宗,拆除违法建设961平方米。利用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共立案5235宗,处置5231余宗,结案率为99.99%。12319城管热线共接受群众投诉120余宗,处理办结100%。违停抓拍16229起,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证据审核合格8015条,预计实现罚没款收入80余万元。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贯彻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开展住房发展研究,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长效机制。一是落实片区精准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统计监测分析,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精准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投资和销售增长。二是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和整顿,出台《梓潼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商品房资金监管平台、房屋事项资金管理系统、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逐步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完善交易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三是加大公租房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加强腾退力度,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四是推进棚户区改造。计划完成文昌棚户区改造600户,长卿镇棚户区改造100户。
(二)着力深化城乡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
围绕抓重点、补短板、保安全、惠民生,结合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管网项目、市政道路建设、百镇建设、配齐配全功能设施,一是继续做好2019年续建项目,确保金家宝片区道路、西崖街西段道路完工,拟潼江两岸(城区段)道路建设项目、长卿山森林公园路网建设及革命烈士纪念园项目、滨江公园、备用水源地建设等9个项目,计划新建城市道路4.5公里、燃气管网26公里、供水管网13公里;二是做好黎雅镇、仁和镇“百镇建设”扩面地量工作,在市政基础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提升省级重点示范镇形象品质;三是对七曲山七曲村、东风村、石牛镇清泉村、华沙村、文兴镇火花村、二洞乡建国村进行农房试点,推广运用现代夯土技术,初步形成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技术推广体系。四是抓好提升城市供水水质行动,加强水源、水厂、管网、二次供水各环节监管。五是全力推进污染防治。继续扭住住建领域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不放松,进一步巩固污水管网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厂提升改造等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一是继续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规范运行,大力推动乡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二是继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新建改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90个,建立常态化保洁制度。三是统筹推动城镇公共厕所新建改建29座,重点完善乡镇政府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四是实施旧村改造,全面完成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村容村貌美丽宜居,村貌整体提升,住房安全。五是完成七曲山七曲村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送审,开展传统村落建筑保护。
(四)着力抓好城市品位提升
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抓好老城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发展等2项重点,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18个),围绕“建筑立面风貌、环境提升、道路整治、管线入地、完善设施”等方面,重点改造供水、雨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改善居住条件。二是抓好城市运行安全发展。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化文明的重要标志,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完善住建系统城市运行管理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重点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着力抓好改革创新
保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劲头,继续全面深化住建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抓好建筑业发展《支持建筑业发展十三条政策措施》,加快产业升级,开展工程总承包,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选择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 抓好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各类保证金制度,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推行农民工工资与用账户制度;积极帮扶一批建筑企业,打造梓潼建筑行业龙头企业,对基本符合一级、二级申报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点对点帮扶,支持建筑业民营企业发展;二是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的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开办事指南和申报表单,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要工程外,审批时限压缩一半以上,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三是抓好行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着力加强住建行业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坚决完成县委巡察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三是加强住建队伍建设。围绕建设高素质与业化住建干部队伍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干部培训。四是进一步做好综治、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与项斗争工作,做好建筑工地、招投标、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机构设置
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梓潼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梓潼县风景园林管理所
3.梓潼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4.梓潼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130.0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866.44万元,增长57 %。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101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06.58万元,占97.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2万元,占2.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8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65万元,占10.51%;项目支出18647.16万元,占89.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30.0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9866.44万元,增长57%。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446.71万元,增长43.68%。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93.27万元,占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7万元,占0.6%;城乡社区支出15720.36万元,占77.35%;住房保障支出4389.09万元,占21.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324.79,完成预算75.94%。其中:
1.国防203: 支出决算为93.27万元,完成预算45.38%,决算数小于主要原因是项目在实施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 支出决算为90.94万元,完成预算99.51%。
3.城乡社区212:支出决算为15720.36万元,完成预算73.44%,决算数小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在实施中。
4.住房保障221:支出决算为4389.09万元,完成预算89.9%,决算数小于的主要原因项目在实施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9.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7万元,完成预算93.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08万元,占9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占7.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8万元,完成预算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5.64万元,下降42.67%。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在日常使用中节能减排,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6辆,其中:其他用车3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08万元。主要用于环卫清扫、清运,园林绿化维护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完成预算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4.39万元,下降25.3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1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住建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7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25.0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住建系统共有车辆36辆,其中:其他用车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卫清扫、清运、园林绿化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项目绩效评价。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及时、高效,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单位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国防(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人防基础设施建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指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城市防洪、城市规划等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等;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缴费。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按照梓潼县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机关外还有经费独立下属单位4个,分别是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风景园林管理所、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测绘、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房产管理、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事业和风景园林事业有关规定及工作计划;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设科技、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园林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房屋登记、城市房屋安全、抗震设防及加固、物业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房产信息档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建设工程造价及标准定额、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编制全县房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经县政府委托,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报批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种专业规划;依据近期建设规划拟订年度用地规划;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参与编制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权限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许可证书;负责建设项目验线、竣工规划核实等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负责监察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3、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及测绘资质初审工作。
4、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按权限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5、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负责履行证后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确认、预售资金监管、市场纠纷调解;负责商品房的备案、预售管理及网上签约管理工作;协同发展改革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按权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审核及相关业务培训;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
6、制定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性措施;承担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从事建筑活动市场准入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查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指导、管理建筑市场与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的准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工作。
7、承担指导全县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有关政策;负责指导全县供气、供水、热力、排水和节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并对城区相应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镇城市路灯、城区堤防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负责指导城市采水、管网输水和用户用水的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有关政策;指导重点(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和市、县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年度计划和考核指标。
10、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和组织减灾防灾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按权限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各类房屋建筑项目、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的管线与设备安装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监督管理。
11、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推广与应用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及减排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墙改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住建行业节能减排,指导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
12、负责收集整理、统筹城区范围内的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拟订县本级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和项目储备,负责县本级财政投资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及旧城改造工作。
13、按权限负责全县风景区管理;负责梓潼城区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拟订全县风景园林事业的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14、负责城区市政道路、城市绿化、市政桥梁、排水排涝管网及泵站的维护和监督管理及指导。
15、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指导全县房屋登记工作。
16、拟订全县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农村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和相关农房资产转化工作。
17、拟订全县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核准、审核。
18、按权限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措施;按权限负责房屋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全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依法查处;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涉及房地产管理纠纷的调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0、承担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落实上级房改政策;按权限负责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住房补贴资金、集资建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单位政策性住房出售的审批及上市交易的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单位房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核准;指导全县房改政策的实施。
21、拟订全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措施,指导全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的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措施;拟订编制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上重大和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3、负责全县房产行业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房产信息系统安全的管理;负责草拟全县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管理和房屋产权流转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城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及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设档案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
24、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审核。
25、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定额、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按权限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开工审批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执法监督。
26、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27、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房产行业学会协会的监督管理。
28、承担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29、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3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全系统共有在职职工66人,退休人员58人,遗属5人,军转干部2人、临聘人员345人,合计47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住建系统收入决算总额为27130.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018.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11.4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住建系统支出决算总额为20837.8万元,其中:国防支出93.2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2.07万元,医疗卫生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232.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9.0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92.2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以保民生、保运转为前提,优化资金预算,使预算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服务城乡建设。
(二)执行管理情况。
全年资金支付率为99.14%,结转数据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推进较慢资金有部分结余和绵阳立泰环保公司垃圾处理厂回购款未向我局开具发票而未列实际支出造成。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基本支出219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1.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78.2万元,是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厉行节约。
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1.49万元,较2018年6.38万元决算数下降76.65%。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8万元。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我们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门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为梓潼的城市提升、改造奠定了基础,取得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四)财务管理情况。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规范。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及时、高效,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由于县级配套资金缺乏,致使项目无法开展,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缓慢。
(三)改进建议。
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保项目推进,督促上级资金及时使用并发挥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住建系统2019年决算部门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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