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1825/202109-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梓潼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3-15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梓潼县司法局

2024-03-15 16:25文章来源: 梓潼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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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四)参与统筹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五)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管理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指导犯罪嫌疑人审前和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前的调查评估,指导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和帮扶。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龙俊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梓潼县文昌镇城北集中办公区四号楼4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8212278

邮政编码:6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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