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31841/2018/81229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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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梓潼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9 |
文号: | 关键词: | 无 |
梓潼县民政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老年教学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赵雄 梓潼县民政局局长
办公地址:梓潼县文昌镇宾晖大道313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8261001
邮政编码:6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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