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1817/202207-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梓潼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4-03-15
文号: 关键词: 梓潼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梓潼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2024-03-15 16:29文章来源: 梓潼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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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决定;部署、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组织、领导全县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文化工作;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积极参与平安梓潼建设。

(四)调查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工作对策,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组织、协调全县有关部门防范、控制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领导和加强全县公安系统法制建设。负责对基层所队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六)组织、领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破严重刑事案件;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七)组织、领导、监督全县公安基层所队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组织、实施对前来访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和国防科研产品运输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刑事技术工作建设。

(十)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区出入境工作。

(十一)组织、领导全县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各部门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

(十二)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局公安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局公安装备及经费;做好全局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加强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和应用工作。

(十四)承办全县涉及森林、食药环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梓潼县文昌镇宏仁大道东段99号

机构负责人:陈鹏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822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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