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1753/2017-0019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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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0 14:11文章来源: 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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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各类教育、体育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加强县内各类教育的统筹和协调。巩固和提升“两基”水平,扫除青壮年文盲,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4、承担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基金。

6、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7、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教练招聘;负责教师调配;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加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所属人员档案。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教体系统干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9、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0、发展全县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承办县级综合性体育竞赛活动。

11、指导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会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县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体育测试和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

13、指导有关教育、体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4、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15、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教育和体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和市教体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教育工作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安全至上,质量为本”为工作思路,以基层组织建设、素质教育、均衡发展和全民健身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连续五年获绵阳市教育体育工作目标考核特等奖;中、高考取得历史性突破。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1、凝心聚力,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业务目标,教育民生圆满完成,开拓创新实现工作新跨越。一是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年”活动,二是中考、高考实现历史性突破,三是教育和体育综合改革稳慎推进,四是全面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五是精准扶贫见成效,六是招生考试工作零失误,是市六运会再创最佳成绩。

2、以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夯实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夯实党的思想建设基础,示范带动选树先进典型,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有力推进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

加强学校德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形式,卫生艺术教育有序开展,分类指导,全面促进各类教育稳步推进。

大力发展普惠制学前教育,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大力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规范发展民办教育。

4、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致力提高全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强化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补充机制,提升教师保障体制建设,推进教师队伍合理有序交流,加强教师业务培训。

5、以全民健身为抓手,大力促进全县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向纵深发展,蓬勃开展社会体育活动。

6、以教育投入为保障,加快建设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设施。

加强学校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内部审计监督,严格教育经费管理。

7、优化教育环境,营造教育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强教育督导和工会工作,维护教育大局稳定。

二、部门概况

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事业单位52个。主要包括: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学前教育3所,小学34年,初中8所,特教1 所,其他事业单位4个(教研室、进修校、电仪站、核算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教体局本年收入合计3552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67.12万元,占98.14%;事业收入596.56万元,占1.68;其他收入64.23万元,占0.18%。

2016年教体局本年支出合计3627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83.44万元,占88.44%;项目支出4192.18万元,占11.5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教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867.1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715.45万元,增长5.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教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3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85.91万元,增长1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教体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3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3694.73万元,占94.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6万元,占0.32%;医疗卫生支出11.32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1701.95万元,占4.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3369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教育管理事务(款):

①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③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普通教育(款):

①学前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62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小学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7324.20万元,完成预算100%。

③初中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823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④高中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361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⑤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职业教育(款):

①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7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职业高中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452.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特殊教育(款):

①特殊学校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38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5)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16年决算数为37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①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8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③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7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教育支(款)出其他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2016年决算数为1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①体育场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8.20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群众体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46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016年决算数为1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①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701.95万元,完成预算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教体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78.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94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2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教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6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65.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下降16.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5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526人,共计支出6.5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教体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教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3万元,比2015年增加17.25万元,增长37.2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教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教体局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教育体育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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