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3-00003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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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8 |
文号: | 关键词: |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2021年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景区的贯彻落实。
2.负责协助、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制定景区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景区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景区建设规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旅游产业政策并拟订实施办法;负责对景区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调研并提出对策;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
4.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景区国有资产管理。
5.负责景区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工作,为进入景区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
6.负责景区森林、土地等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房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景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
7.负责保护森林公园内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协助监管生态旅游秩序;负责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和管理;负责对森林公园内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监测,制定保护措施;负责保护森林公园内的天然林、珍贵树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保护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色,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游览观赏和科普价值;负责森林公园的建设,不断提升森林公园品牌形象和功能。
8.负责景区社会事务及公益事业工作;负责配合文化旅游、公安、金融、林业、国土资源、住建、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督、税务、工商、质监、检验检疫部门在景区开展有关工作。
9.负责景区防火、文物及古建筑的管理和保护。
10.负责景区党的建设、群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效果明显。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七曲山风景区管委会认真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实行局、村、社、志愿者四级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机制。2月初景区广大党员干部全力做好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天府健康通、场所码和佩戴口罩宣传,检查扫码、测温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重要交通要道口、人群聚集处悬挂标语20余条、出动流动宣传车120余台次,积极引导群众尽量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举办聚会聚餐,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及时转运处理人群聚集区垃圾房(站)生活垃圾,对公共场所进行清洗、消毒,清扫畜禽粪污和白色垃圾;做好重点地区返乡及返岗人员统计及管理,核实核酸检测人数增减情况;为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省、市和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我委积极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宣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要意义,号召村民只要符合接种条件须做到“应接尽接”,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村民,我委派遣专车进行接送。截至目前,接种工作已进行了三批次,累计完成接种2727人,其中首剂接种完成41人,二次接种完成2665人,三次接种21人。截至目前全面完成疫苗接种任务,获得县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景区无一例疑似和确诊病例。
2.文旅产业提档升级基础不断夯实
(1)扎实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今年,我委对标5A景区标准,从基础设施建设和软件资料两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5A创建工作。一是按照创建5A提升规划项目,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南山门游客接待中心南楼装饰完善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凤凰湖环湖路建设、景区康养步游道建设项目、核心区和下山步游道改建项目、大庙祈福朝圣广场维修缮改造项目、七曲村居民安置点建设项目、南北圣境坊景观改造提升项目等项目已完工。凤凰水库淹没区及周边开发建设范围内拆迁安置房建设及室内室外附属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南山门回程终点站中心文化商业街等建设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50%。二是创建5A软件资料收集工作加速推进。编制了创建5A软件资料清单和软件资料收集报送部门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景区各部门软件资料的收集内容、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限,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人头。目前已收集2021年之前各类软件资料70盒。
(2)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加大宣传,营造社会关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先后参展海峡两岸文昌文化交流、乡村旅游民俗文化交流等活动。二是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积极开展七曲山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登录工作;三是突出成效,认真做好景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和文昌文化的挖掘整理、交流,不断传承弘扬景区文昌文化、三国文化、古蜀道文化、古柏文化等独特资源,夯实文旅产业发展基础。
(3)景区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严格景区管理,不断完善景区封闭式运行模式,大力做好宣传、解释及巡山护林保安全等工作,景区实现规范安全运营;加大对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举办安全、文明礼仪等培训4期300余人次;强化市场监管,联合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旅游安全、诚信经营及市场秩序督促检查,景区旅游市场秩序良好;加强旅游投诉规范管理,全年共处理1例旅游投诉,结案率100%,游客满意率100%,无一例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发生。
3.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1)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辖区东风村被县委列为全县“三变”改革试点村;全面落实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各项要求,提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舆情引导,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辖区东风村和长岭村成功合并,顺利完成村民小组优化组合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相统一的工作目标,辖区群众安居乐业;积极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东风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中央专项经费用来发展乡村民宿产业,七曲村入资绵阳七曲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农旅融合,促进乡村振兴。一是积极调整农业结构,着力打造葡萄之乡,通过大户带动小户,户户收益,大力支持连片葡萄种植,为环境保护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积极培育芍药试点、牡丹试点等农业新项目,引导农户扩大种植规模,打造规模化、景观化的特色种植基地。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东风村的蜜柚、柑橘种植规模,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产业。在全县率先成立了民宿产业协会,同时在原来已有近10家民宿农家乐的基础上,启动了民宿改造提升工程,聘请专业团队编制了《东风村旅游策划方案及民宿可行性方案》,拟通过专业队伍的运作,打造精品民宿,通过七曲山旅游发展带动民宿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使其成为七曲山旅游的有益补充。目前,“公司+协会+农户”的民宿产业发展模式已在逐步运行中,民宿产业发展已初见成效。五是凤凰水库大坝处发展20亩村集体低效林发展桃花观光园,主路1-5社栽种观赏桃树,进一步提升东风村发展乡村旅游业的硬实力,为依托文昌文化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和民宿酒店打下坚实基础。六是铺设农业生产灌溉管道,惠及全村180余亩葡萄园,缓解农业生产用水困难的问题,加大农民增产增收保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幸福美丽乡村。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改造、产业富民推动、文明培育为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幸福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完成6个,垃圾房建设11个,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成1个,完成率100%;每季度结合主题党日开展清洁村庄行动,村容村貌得到巩固提升。2021年11月,东风村成功举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获得市县领导充分肯定。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春节期间,对脱贫户15户、边缘户4户、一般户28户、特殊困难户1户开展节前慰问,发放各类物质及慰问金14600元;全力做好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局级档案资料、东风村、七曲村扶贫资料归档工作已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县级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整理督查小组验收;2014-2020年扶贫资产清理工作全面完成,资料已装档移交各村;2021年脱贫攻坚库动态调整新增入库项目4个,包含七曲村四组2公里水沟渠整治,七曲村二组、九组果园精改堰塘2口,七曲村七组组道1.5公里和七曲村二组200亩休闲农业观光园;截至目前我辖区脱贫人口务工总人数123人,完成目标数100%,脱贫人口务工采集情况已在系统标注完成,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全县召开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集中排查动员部署会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安排和落实,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入户排查核实收集返贫信息、并对返贫风险户进行信息比对。按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集中排查工作严格程序标准,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截至目前共摸排出拟新增防止返贫监测户2户6人,均落实帮扶责任单位和监测联系人,全面落实监测对象帮扶工作。
(5)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对景区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和维保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健全完善景区森林防火、食品卫生、防洪防汛、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根据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承办梓潼县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实战演练1次,举办七曲山风景区2021年消防及应急疏散实战演练1次、防汛及应急疏散实战演练1次;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建设,实行局党委会、局务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和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维修更新固定森林防火警示标志30处,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检查点4处,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30余副,出动森林防火流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开展义务火灾扑救队员器材使用培训4次,组织村三职人员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次,受教人员2000余人,张贴森林防火“十严禁”“八不烧”门贴1800余户,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微视频2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6处。景区全年无一例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全面落实《梓潼县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在景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制工作,加强辖区河道的巡查、检查和治理;加强水环境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7)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化解信访积案老案 1件,七曲村居民安置点全面竣工,凤凰水库淹没区及周边开发建设范围内拆迁房屋置换安置点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实际行动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法治梓潼建设,建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安装“慧眼工程”监控视频58户、安装雪亮工程APP410户。辖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全部纳入常年救助和集中供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5%。
4.抓好自身建设,不断砥砺前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掌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感悟思想伟力,强化理论武装,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扎实抓好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全年共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6次,专题讨论3次,开展“书记讲党课”2次、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系列活动。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条规定、市委七条规定及县委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宗旨意识,努力打造“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干部队伍。全年机关干部职工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机构设置
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21名,2021年末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8人。
一、入总体情支出决算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35.59万元。与2020年1634.9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99.4万元,减少30.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2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1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69万元,占59.2%;项目支出291.67万元,占4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5.59万元。与2020年1634.9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99.4万元,减少30.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2021年684.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95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占0.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5.83万元,占3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2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7.15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54万元,占7.6%;农林水支出332.39万元,占46.6%;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12.68万元,占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1.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类)32(款)99(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行政运行207(类)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220.83 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事业单位离退休208(类)05(款)02(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类)03(款)03(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生产发展213(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扶贫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13(类)07(款)01(项):支出决算为11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10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13(类)07(款)06(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3(类)07(款)06(项):支出决算为9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公路运输管理214(类)01(款)12(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安全生产基础支出224(类)01(款)07(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224(类)07(款)04(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4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村级工作指导和检查、景区安全巡逻与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423人,共计支出5万元,具体内容:公务用餐5万元。
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与2020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革命老区项目——长岭小区道路建设工程””“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长岭小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当地农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东风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2020年执行数为111.58万元,2021年项目全面完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发展乡村旅游为载体,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村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七曲山风景区管委会2021年革命老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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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梓潼县长岭安置小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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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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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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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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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54万元 |
54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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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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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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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54万元 |
54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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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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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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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长岭安置小区道路建设工程 |
按时按质修建,达到可使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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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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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挖沟槽土方 |
1029立方米 |
1029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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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填土 |
1289.31立方米 |
1289.31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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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床碾压 |
4299.5平方米 |
4299.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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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管DN800 |
6米 |
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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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米厚水泥稳定道路基层 |
4299.5平方米 |
4299.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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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米厚C30混凝土道路面层 |
3900.79平方米 |
3900.7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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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工程综合验收合同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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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7.28 |
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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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梓潼县长岭安置小区道路建设工程 |
540517.74 |
54051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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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梓潼县长岭安置小区道路建设项目 |
时间成本降低 |
时间成本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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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梓潼县长岭安置小区道路建设畅通,群众生活条件良好 |
确保道路畅通无阻,保障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不受影响 |
确保道路畅通无阻,保障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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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梓潼县长岭安置小区道路建设环境效益良好 |
环境效益良好 |
环境效益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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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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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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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 |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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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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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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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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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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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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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2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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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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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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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财政资金 |
200 |
2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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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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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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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竹篱笆搭建工程及广告牌、太阳能路灯、木栏杆及零星工程 |
按时按质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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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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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水珊栏及青石路沿 |
1230.3米 |
1230.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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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柱墩 |
47.50亿立方米 |
47.50亿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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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木座椅 |
50个 |
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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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 |
40套 |
4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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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 |
126个 |
12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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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修复 |
230平方米 |
23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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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篱笆 |
4600米 |
46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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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竹篱笆、木栅栏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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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月 |
2021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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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竹篱笆成本 |
23万元 |
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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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 |
38万元 |
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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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栅栏成本 |
44万元 |
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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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保障运行安全 |
全面 |
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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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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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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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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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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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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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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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革命老区项目——长岭小区道路建设工程””“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了绩效评价,《长岭小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8(款)03(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0(款)01(项):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5(款)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重特大自然灾害设立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1(款)02(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6(款)02(项):退耕现金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3(款)03(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类)08(款)01(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类)08(款)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为主,推广先行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农业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1(项):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5(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8.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7(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各级财政对农村人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类)06(款)99(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指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0.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7(款)99(项):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
办公室、旅游事业和规划建设管理股、安全管理和资源保护股、社会事务管理股、财务管理股。
2.机构职能:
(1)负责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景区的贯彻落实。
(2)负责协助、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制定景区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景区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景区建设规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旅游产业政策并拟订实施办法;负责对景区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调研并提出对策;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
(4)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景区国有资产管理。
(5)负责景区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工作,为进入景区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
(6)负责景区森林、土地等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房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景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
(7)负责保护森林公园内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协助监管生态旅游秩序;负责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和管理;负责对森林公园内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监测,制定保护措施;负责保护森林公园内的天然林、珍贵树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保护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色,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游览观赏和科普价值;负责森林公园的建设,不断提升森林公园品牌形象和功能。
(8)负责景区社会事务及公益事业工作;负责配合文化旅游、公安、金融、林业、国土资源、住建、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督、税务、工商、质监、检验检疫部门在景区开展有关工作。
(9)负责景区防火、文物及古建筑的管理和保护。
(10)负责景区党的建设、群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县财政局年初批复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682.12万元,年度预算调整0万元,合计682.12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682.12万元;完成支出68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83.75万元等;年底结余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结余1.4万元。部门预算支出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0万元。
1.基本支出
(1)主要用途、范围
2021年基本支出389.05万元。全年基本公用经费支出103.4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无出国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管理局、村级)、水电气、会议费、接待费、交通费、人员生活补助(惠民政策性、村社干部工资)、村级公共运行维护经费、救济费等。
(2)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
2.项目支出291.67万元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清华大学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支队工作经费)3.02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长岭小区道路建设工程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支出)55.5万元;
(3)农林水支出(七曲村道路建设(贫困村)、贫困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222.85元;
(4)交通运输支出(乡镇道路安全综合治理)2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值班室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及安全应急工程缺口资金)6.9万元;
(6)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1.4万元。
针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监管制度,由项目部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及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一到位,积极安排落实,跟进项目管理及实施。项目资金除选调生到村任职1.4万元结转下一年之外,其余项目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使用完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率高达99.5%,使用情况良好。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预算编制严格按县财政统一预算编制口径进行了部门预算、并及时在规定期限填报了绩效目标等资料。
2.执行管理情况。
2021年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中期评估、节能降耗等工作;“三公”经费均按照预算执行。
3.综合管理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债务、非税收入、政策采购情况;在严格资产管理、加强了内控制度管理、做到了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价工作,并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上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为98.5分,等级为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不够合理,事前应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制定,以结果为导向制定各类绩效目标。事中以预算、绩效双监控,及时纠偏。事后加强各类评价,提高结果运用。
附件2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
2021年度革命老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岭小区修建至今,长岭小区道路长时间未进行硬化,雨天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出行,给小区居民带来很大的不便,局党委在了解情况实地考察后,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招标施工,县财政下发了道理修建资金54万元。小区道路按质按量完成,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对长岭小区进行调研后,财政下发道路修建资金54万元,我局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并组织安办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长岭小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合同金额为54.05万元。在施工过程中,长岭小区村委会作为业主方,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了全面监管,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了该修建项目。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总体目标,财政资金执行率为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挖沟槽土方1029立方米、回填土1289.31立方米,路床碾压4299.5平方米,涵管DN800 6米,150米厚水泥稳定道路基层4299.5平方米,200米厚C30混凝土道路面层3900.79平方米,社会效益指标为:确保小区道路全面硬化,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条件全面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生活幸福指数。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使用年限≧10年,服务对象满意度100%。上述指标均按质按量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预算下发指标为54万元,实际支付为54万元。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绩效自评按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
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风村位于梓潼县北面,距梓潼县城1公里,交通运输便捷、区位优势凸显。全村幅员面积4.5平方公里,辖12个农业合作社,2100余人;产业以水果种植为主。我村现有葡萄种植面积100余亩,柚子80余亩,根据当前发展趋势,我村以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发展乡村旅游为载体,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村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清除插竹篱笆沿线的建渣10000余平方米,清理表土和挖运堆积的弃土3000余立方米,清理和修复水沟约2公里。预计建成水珊栏1230.3米。青石路沿1230, 30米,建立柱墩47.50亿立方米,完成路面修复230平方米\花箱50个。就腐术座椅50个,广告牌126个.堡坎210立方米,梯踏费6平方米。路灯40套。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东风村通过近几年的幸福美丽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长效的组织管理办法。为加强幸福美丽村建设的组织管理,使项目建设长期有人抓、有人管,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项目的整合工作,成立了梓潼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高云副书记、分管柳祥林任副组长,王青青、黄涌任主任、周艳、牟平、薛德刚任成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宏观管理,项目建设中重大事项决策,对项目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等进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柳祥林办公室主任,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整个项目实施,沟通协调项目乡镇、项目村和县级部门及施工单位的工作。项目实施村应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各小组间既分工又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作搞好项目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按正常申报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中省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和省级以下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通过政府债券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情况;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和运营机制情况。
按照民办公助,先建后补,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村村民委员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的要求,全面推行民办公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使政府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相结合,大力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支农项目建设新机制度。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提前下,可以采取农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施工队伍等方式实施。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先建后补、严格工程资金的专账核算。工程完工后实行工程竣工决算制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要公告公示,严禁挪用,健全项目资金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了加强对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梓潼县成立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项目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
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监督内容是资金是否专帐、专人管理、专项核算;资金运转是否全程公开;资金是否按政策程序进行拨付,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贪污、挪用等问题。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可以通过召集会议、派员驻点、列席会议、调阅文件资料、查阅账目、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实施监督。
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全程公示制度。项目区各村委会要以文件、会议、公示栏等方式,以村为单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乡镇分管领导及财政所要专门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县财政对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先审后批再拨”的原则,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严格报账程序,规范财务制度,确保资金正常运行,保障项目的实施,同时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东风村通过近几年的幸福美丽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长效的组织管理办法。为加强幸福美丽村建设的组织管理,使项目建设长期有人抓、有人管,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项目的整合工作,成立了梓潼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高云副书记、分管柳祥林任副组长,王青青、黄涌任主任、周艳、牟平、薛德刚任成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宏观管理,项目建设中重大事项决策,对项目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等进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柳祥林办公室主任,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整个项目实施,沟通协调项目乡镇、项目村和县级部门及施工单位的工作。项目实施村应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各小组间既分工又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作搞好项目实施。
(2)提高认识,明确职能职责
在项目区实施方案的设计中,按照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提出的 “业兴、家富、人和、村美” 幸福美丽新村总体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成片推进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以新型村落和公共服务建设为载体,以科学规划为提前,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设施配套为基础,以民主管理为保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新村建设成片推进步伐。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和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设计中尽量体现项目区村容村貌、生产生活和交通条件的改善产业结构优化和实现农业持续的发展。在实施中县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合作,明确各自职能职责。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拨付、监管和决算批复,县幸福美丽新村推进办负责项目指导监督及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乡镇及村,具体负责本项目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清除插竹篱笆沿线的建渣10000余平方米,清理表土和挖运堆积的弃土3000余立方米,清理和修复水沟约2公里。预计建成水珊栏1230.3米。青石路沿1230, 30米,建立柱墩47.50亿立方米,完成路面修复230平方米\花箱50个。就腐术座椅50个,广告牌126个.堡坎210立方米,梯踏费6平方米。路灯40套。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通过该项目实施,极大方便了各村主导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村民可以增加收入,扩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中道路的建设,一是改善了农村交通,将大大方便各村各种农产品能及时出售,所需生产资料能运得进来,同时扭转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道路不畅的局面,方便村民出行。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资源和生产资料的运输费用, 实现了农业生产的低投入、高产出, 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使得发展高效农业成为可能。三是土地增值的效益大大提升。四是提高了招商投资吸引能力。
2.社会效益
基础设施中的道路建设,使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道路交通更加方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前景更广阔,社会效益十分显著。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项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对打造宜居环境,提升了村民的经济收入,促进了项目区新农村建设的持续和谐发展;优化农村基础建设,促进了农业高端产业发展。通过道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带动了相关物流、人流、信息流涌入,从而拉动了产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亮化美化环境,极大改善村容村貌,改善村民生产、生活、居住环境。同时可以达到全民健身的效果,促进村民素质的提高,提升村委会的管理效益。道路的畅通,加强了对一些撂荒地、坡边地的利用。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促进农产品生产,农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保护。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使耕地的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促进项目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得到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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