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0161745420YY87 | 来信时间: | 2024-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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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黄**** |
内容: | 由于母亲情况较为特殊,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故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希望得到相关帮助。 我母亲是长卿镇农村户口,1994年与我父亲两人举行婚礼仪式,当时并没有迁移户口,2009年才将户口从长卿镇转移到我父亲文昌镇农村户口名下,目前我母亲作为农村户口,无论长卿镇还是文昌镇都没有土地,母亲户口所在地长卿镇所在地修路征地补偿我母亲是否有获取权益,是否有权购买当下征地补偿给予的养老保险名额,如果都没有的话,母亲作为农村户口,两边土地都没有的情况下,有哪些养老政策保障。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梓潼县长卿镇
   答复时间:2024-10-2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反映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母亲原为皇观村一社村民,2009年已将户口婚迁至文昌镇铜鼓村。绵苍高速项目于2022年对皇观村一社进行征地,征地后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分配方案议定,征地补偿款的一半以二轮承包户(人数)计算分配,另一半以拟征地协议签订时间为节点的户籍人口平均分配。经核实你户情况,您母亲迁出户口时承包土地并未核减,故仍享有土地承包户所应享受的征地补偿,因土地承包户征地补偿款是以户拨付,您母亲应享受的征地补偿款已拨付至您外婆何大珍账户。 按照征地社保安置的相关文件要求,社保安置名额是以征地社户籍人口、耕地人均面积计算核定社保安置人数的,因您母亲户籍并不在皇观村一社故无法在本社进行社保安置。您的母亲为农村户口,可以按社保政策购买农村养老保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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