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0041950439EOA0 | 来信时间: | 2024-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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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陈**** |
内容: | 梓潼某些乡镇卫生院,不单独设收费室,收费和药房设立同室。一点都不合规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梓潼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2024-10-1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某些乡镇卫生院收费室与药房设立同室的问题已收悉。 经调查核实,乡镇卫生院属于一级医疗机构,对收费室和药房分设无强制要求,个别乡镇卫生院人力、业务用房紧张,为充分保障临床业务正常开展,将收费室与药房设置在一处,但工作内容互不影响,岗位职责明确,业务正常开展。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0816-8212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