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424001 | 来信时间: | 2023-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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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朱**** |
内容: | 我是自强镇金光村绵苍高速第二批拆迁户,宅基地是镇政府规划的,2020年10月拆迁房屋2021年3月开始建房年底入住。2023年4月被告之占有基本农田要求拆除坝子部分。找镇政府反映他们说不知道会划为红线耕地坚持要拆除。若拆除使我房屋变成孤岛了,左有水塘右有水沟无路可行。马上就要收割小麦了会无处晾晒和堆放。村上几十户拆迁户都没问题,就我一户有问题对我确实不公平,请政府考虑百姓生活生产用地给予合情处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梓潼县自强镇
   答复时间:2023-05-0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调查核实,您的房屋经卫片航拍图斑,其房屋主体未占基本农田,但其晒坝是基本农田。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